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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出國採訪記者、國考入闈人員和禮儀師都申請納入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一「責任制」

許多企業抱怨現行勞基法規定僵化,「一例一休」實施後又造成人力吃緊、調度困難,紛紛尋求列入變形工時或指定為責任制;勞動部下週將討論出國採訪的報業記者、國家考試入闈人員和殯葬業的禮儀師可否納入責任制。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若適用責任制職類,勞資雙方協商取得勞工同意簽訂契約,再不影響勞工健康的前提下,報縣市政府核備生效後,可不受勞基法工時、休假等規定限制,目前實際使用這項規定最多的就是保全業的保全人員。 下週2勞動部將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其中將討論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申請出國採訪的記者納入責任制,還有考選部申請國考入闈工作臨時人員,台北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申請禮儀服務人員列入。

勞動部去年9月發布勞動條3字第1050132134號令,規定3種例外情況下可以規避勞基法「七休一」限制,其中記者出國採訪也可適用,必要時可連續上班12天,不過報業公會主張,像奧運賽程全程超過12天,且採訪證名額有限,媒體不可能派兩組人馬輪班,就地休假勢必開天窗,因此希望能納入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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