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資訊盡職調查細則》的通知
銀發[2017]278號 2017.12.8
內容概要——
《細則》的適用主體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含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
設立法人機構的銀行應以法人為單位、外國銀行分行以管理行為單位開展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資訊盡職調查工作,收集、記錄並按規定報送非居民金融帳戶涉稅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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