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1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有害租稅慣例論壇將開始推動「有效執行」經濟實質規範,將對12個受到影響之管轄區進行金融產業年度合規監控。
有害租稅慣例論壇在2018年11月推出經濟實質準則。其準則要求經營「免稅或僅名義上的」商業之稅務管轄區必須對該地區的企業實體加諸實質的要求,其規範為要求實體主要收入是在該國家產生,其雇員與開支符合規範,且該國家的政府也認同該規範。其目的為證明實體在管轄區中有實際的商業活動,而不是只為了稅務緣由而存在。
受到影響的管轄區為安奎拉、巴哈馬、巴貝多、巴林、百慕達、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根西、曼島、澤西、土克凱可群島以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根據有害租稅慣例論壇最新的進度報告,上述這些管轄區現在都制定了符合規範的法律架構,要求公司做經濟實質報告。如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提出的《反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行動計畫五的說明,其焦點因此轉到有效執行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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