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1年1月開始,英國將會結束始於2020年1月31日的脫歐過渡期。英國將不再需要遵從歐盟法規,也不再參加歐盟多元化的專案。而英國與歐盟之間將出現新的邊境來配合新的壁壘,讓出入境之商品,服務,人口和企業更自由。
《貿易與合作協定》在最後一刻同意建立免稅的邊境,用以鼓勵英國與歐盟貿易的架構(基於對壟斷、補助金和多種類的保護主義的公平競爭環境),並且提供例如犯罪執法、旅行與稅務透明度的合作方案。
關於商品與服務,自由貿易協定的每一方對於在自己的管轄區內規範商業活動均持開放態度,以此達成「合理的政策目標」。不過自由貿易協定包含了致力於將歧視性實務降到最低程度的詳細規範。有時候這些規範是強制性的,有時候則是以可望達成的字句書寫而成。這些規範在不同的產業之間有所差異,而涵蓋了市場准入、「最受支持的國家」待遇、安全檢測、牌照、認可其他方的標準、管理執照與職業化的資格等事務。還有一份歧視性實務的延伸清單,每一方均表態會檢視此清單,但在金融服務方面提到的並不多。
多種歧視性動機,例如低社交、勞工、氣候、環境與競爭規範、現金或稅務津貼都被禁止或不被允許。
課稅包含的範圍較廣,羅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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