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部長會議對公開國別報告的指令提案通過了多數表決權。
該指令將迫使綜合收入超過7.5億歐元的跨國公司披露其在所有歐盟和第三國運營的資訊,包括全職員工人數、固定資產和資本、淨營業額、所有利潤和虧損以及政府提供的補助金。即便披露責任有時可能會推遲最多至6年,企業仍必須在相關財政年度的賬目之日的12個月內回報。
2月25日進行的投票為歐盟理事會主席國、歐盟委員會和歐洲議會開起了三方談判來制定自2016年以來遭成員國反對發布CbC資訊而停滞不前的指令。在歐盟理事會會議上,其中八個國家以稅收指令須全體一致同意為由反對該提案。
修訂指令草案還將要求那些被成員國國家法律所管轄以及被相關的最終非歐盟母公司所控制的中型和大型附屬企業,發布關於該最終母公司的所得稅資訊報告,至少讓附屬公司可以掌握母公司的資訊。因此,無論總部位於何處,儘管英國脫歐,英國公司都可能落入此管轄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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