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一名獨居的華裔男子在其紐約公寓內死亡,死者唯一的親人是他的侄女。因為死者所有的證件與財物均放置在銀行保險箱內,他的侄女希望打開保險箱為其辦理後事。但開保險箱必須向銀行證明:當事人是死者的親屬,可該男子的出生證明等資料均鎖在保險箱裡。因無法證明他們之間的親屬關係,所以銀行拒絕了打開保險箱的要求。就像是你需要拿鑰匙開車,而車鑰匙剛好就鎖在車裡了,真是讓人萬般無奈。
一般來說,在美國繼承遺產都需要遺產法庭(Surrogates Court)的介入。在遺產法庭有三類案件:
- 死者個人財產不足3千美金屬小額遺產(Small Estate),又叫做自願管理(Voluntary Administration),是簡易、低成本的遺產劃分方式,生前有無遺囑均可。
- 死者立有遺囑,歸於遺囑認證(Probate),財產的劃分依照遺囑。
- 死者沒有遺囑的歸於遺產管理(Administration),這種情況最複雜。
在美處理遺產的三個難題
- 移民身分限制而導致遺產無法由親屬順利繼承。
- 繼承遺產歷時長、律師費用高。
在美國遺產執行人必須有美國身分。很多移民是獨居,去世時沒有直系親屬在身邊。如果所有的家屬都在中國,而且沒有綠卡也不是公民,那麼在遺產處理過程中,就不得不讓公共遺產執行人來管理死者的遺產。
首先遺產劃分需要經過遺產法庭審核,另外,如果遺產受益人在中國,更是對當事人的財產情況以及美國法律都不清楚,更需要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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