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西皇家法院已批准從家族信託中分配7,500萬英鎊給主要受益人,並由他將其資產捐贈給慈善基金會(Representation of IQEQ Jersey re the May Trust)。 該判決不同於以往的案件,不僅是信託分配的金額龐大(幾乎是信託基金的一半),且此案受益人明知可以合法避免行使納稅義務,卻還是執意要這麼做。儘管 2006 年英格蘭和威爾士高等法院在 X v A 案中的先例表明,信託受益人沒有道德義務為慈善機構提供超出其個人能力之利益,但法院還是接受此案件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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