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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事務】重磅!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發佈

作者:李春蕾(浩富商務聯盟合作之中國律師)


引文:

《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於6月10日經第十三屆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共八章57條,涵蓋貿易自由便利、投資自由便利、財政稅收制度、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發展與人才支撐、綜合措施等方面,核心要點及全文如下:


1. 賦予海南更大的改革自主權

中國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根據海南自貿港建設實際需要,及時依法授權或者委託海南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行使相關管理職權。

國家建立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領導機制,統籌協調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重大政策和重大事項。

國家建立與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相適應的行政管理體制,創新監管模式。


2. 賦予海南一定的立法自主權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基本情況和實際需要,遵循憲法規定和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就貿易、投資及相關管理活動制定法規,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範圍內實施。


3. 突出貿易和投資自由便利

國家建立健全全島封關運作的海南自由貿易港海關監管特殊區域制度。在依法有效監管基礎上,建立自由進出、安全便利的貨物貿易管理制度,優化服務貿易管理措施,實現貿易自由化便利化。

海南自由貿易港實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推行極簡審批投資制度,完善投資促進和投資保護制度,強化產權保護,保障公平競爭,營造公開、透明、可預期的投資環境。


4. 明確內地貨物進入海南自貿港退稅

全島封關運作時,將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附加等稅費進行簡並,在貨物和服務零售環節徵收銷售稅;全島封關運作後,進一步簡化稅制。

貨物由內地進入海南自由貿易港,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退還已徵收的增值稅、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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