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嚴冰(浩富財富傳承家族辦公室 中國部 中國會計師)
「將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徵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是今年大陸黨中央、中國國務院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出台的重要政策之一。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免徵增值稅;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徵增值稅。適用差額徵稅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
大陸政府實施減稅政策,我們今天來解析小規模納稅人的相關問題:
1. 小規模納稅期限該如何選擇?
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其中,「一個會計年度」,是指1月~12月。納稅人在每個會計年度內的任意時間,均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選擇變更其納稅期限。納稅人一旦選擇變更納稅期限後,當年12月31日前均不得再次變更。納稅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經營情況選擇實行按月納稅或按季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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