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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詹雯婷誣告案再開庭 F.I.R三團員罕見合體

【浩富台灣法務部門】

昔日金曲天團F.I.R,不僅老團員們撕破臉,雙方還為此對簿公堂,先前前主唱詹雯婷提告偽造文書,但陳建寧獲不起訴確定;陳建寧進而提告誣告,檢方起訴詹雯婷;28日上午9時30分,台北地方法院再度開庭,前團員阿沁以證人身分出庭,稍早詹雯婷也步入法院,陳建寧則是突然現身,3人均未發表任何看法。

詹雯婷先前指控,她並未在與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上簽過名,恐怕遭人偽造,遂對陳建寧及華研國際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等人提告偽造文書;陳建寧則反駁,當初Faye確實授權他代為處理保證書,實在無法理解為何會翻臉,同樣提起妨害名譽、誣告等告訴。

檢方偵辦後發現,保證書簽名與詹雯婷的親筆字跡相符,予以陳建寧等人不起訴處分;至於詹雯婷被控誣告及妨害名譽部分,考量陳建寧曾向經紀人表示,F詹雯婷確實經常忘東忘西,他也不會怪誰,認定Faye應該是忘記了,誣告及妨害名譽部分也不起訴,但此案經高檢署發回,北檢改以誣告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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