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嚴冰(浩富財富傳承家族辦公室-中國高資產稅務顧問)
在先行的2018年《公司法》裡,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新《公司法》新增了股權、債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為股東出資形式。
本文中,我們將以2023年《公司法》為例,講解股東出資形式的實務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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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行的2018年《公司法》裡,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新《公司法》新增了股權、債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為股東出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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