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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騎士墜14米深坑亡 身分曝光是金牌國手「龍舟天菜」陳俞安

引文:

桃園區文中路國際路口昨(16)日發生意外,一名陳姓騎士連人帶車摔進深達14公尺的污水工程大洞,6小時後才被發現吊掛拉起,經過搶救後於12時07分宣告死亡。死者身份曝光,是有「龍舟天菜」之稱的輕艇龍舟前國手陳俞安。

陳俞安昨日清晨5時許騎車外出參加活動,沿著文中路往中壢方向行駛,在行經國際路二段、文中路口時,不明原因衝破3層圍欄墜入直徑3公尺、深14公尺的施工大洞中。工地人員透露,這個大洞工程都有護欄圍著,昨日上午要來施工的時候發現圍籬被撞破了一個大洞,覺得有問題,第一時間先抽乾裡面的水,發現管路底部有摩托車,還有一個人在底下,因此趕緊通報搶救。至於騎士墜落的時間有可能是晚上,是否因為視線不好發生意外,還需要調監視器進一步調查。

陳俞安曾是輕艇龍舟的國家代表隊,並在2018年亞運奪下2金1銀、2019年世界錦標賽也奪下2金2銅,發生意外讓龍舟界備感不捨。至於負責的桃園市府水務局是否有責任,水務局也澄清,檢視現場安全措施佈設,經初步查核,符合交通維持標準,包含警示燈及爆閃燈均正常運作、另有三層防護措施:包括施工圍籬、防墜鐵質護欄及防墜網,避免人員墜落,現場佈設均按營建署施工規範設置。

除此之外,民間機構、履約管理顧問及水務局人員每日均依照規定派員巡查及拍照,以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後續也會針對交通繁忙風險較高路口之工作井,研擬強固措施,例如增設紐澤西護欄減輕萬一發生事故後衝撞墜落之風險,未來也將要求廠商配合檢察官調查,以釐清相關情況。


浩富解析:

按國家賠償法第三條第一項:「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本件若可證明水務局並未使燈有閃爍,則符合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之要件,致人民生命受損害。若是委託民間管理,則可適用同法第三條第二項:「前項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時,因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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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聞出處:【三立新聞網 2023/02/17|林昀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