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完善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政策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財政部稅政司、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相關負責人就《通知》有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據兩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現行政策允許企業境外所得繳納的所得稅在一定限額內抵減其應納稅額,具體採取分國抵免法,並對中國企業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的抵免層級規定不能超過三層。隨著中國「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以及中國企業境外投資日益增加,現行分國抵免法已經難以完全適應新的發展形勢需要,一是對於同時在多個國家(地區)投資的企業可能存在抵免不足問題;二是抵免層級較少,與當前「走出去」企業實際情況存在一定差距,也使得一部分稅款無法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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