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擴大金融對外開放,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印發《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8〕第7號》(以下簡稱《公告》),明確外商投資支付機構准入和監管政策。
近年來,改革開放一直是中國支付服務市場發展的主基調。通過業務及技術革新順應消費轉型升級趨勢,非銀行支付機構滿足了社會公眾多樣化的支付需求,在小額零售支付服務領域發揮了重要補充作用。國內一些大型支付機構已經「走出去」面向全球客戶提供支付服務。與此同時,隨著中國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外資機構表示希望進入中國支付服務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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