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的納稅人倡導處(Taxpayer Advocate Service)在向國會提交的報告中指出:該部門「此前曾提出一些關於執行『外國帳戶稅務合規法』(FATCA)和國際稅務局國際預扣稅和退款政策的問題」。納稅人倡導處說,由於「缺乏統計性有效數據或分析理由,國稅局對國際納稅人採取強制性方式,反映出一個假設:即所有這些納稅人都被懷疑有欺詐行為」。
報告繼續說:「由於國稅局實施FATCA的方式,金融機構面臨重大的記錄負擔和經濟風險。」這促使一些金融機構及其代表積極尋求廢除這項立法。FATCA是為了防止擁有金融資產和海外其它賬戶的美國納稅人逃避美國稅項而制定的一項法律。對於離岸資產超過5萬美元的美國人士來說,該法案要求他們在報稅單上報告有關他們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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