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春蕾(浩富商務聯盟合作之中國律師)
大陸國稅總局發佈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進優化稅務登出辦理程式工作的通知》的解讀,宣佈:資料不齊的也可直接註銷!繼續減輕會計的工作量!7月1號開始施行!
解讀如下(部分重點問題截取,完整版可在國家稅務總局進行查看):
三、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若需要取得清稅文書的,如何辦理稅務註銷?
根據149號文第一條規定,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若符合市場監管部門簡易註銷條件,可以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簡易註銷登記,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實踐中還有一些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要求取得清稅文書。...
看更多 請先登入(內含精闢浩富解讀)
如需業務諮詢,歡迎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