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家族信託-避稅&傳承&資金避風港
近日,外媒報:2018年,至少20家港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新設立或將股權轉讓給離岸家族信託,其中15家系在港上市的國內企業,裝入信託的股份市值約285億美元(約2000億RMB)。
2018年底,融創孫宏斌等4名富豪,把價值約1,166億元的股份裝入了離岸家族信託。
依據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IRS)上個月(7 月 27 日)所發布的公告,國稅局已經開始向擁有密碼貨幣的納稅人寄送「教學信件」,教導納稅人填寫申請表,根據表單填寫,支付可能積欠的稅務,或是申請相關的退稅。
公告中透露,到今(2019)年的 8 月之前,約會有超過 10,000 名的納稅人收到教學信件,而國稅局表示這些納稅人的名單是以合法手段取得的。而教學信件分成三成,分別是信件 6173、信件 6174、信件 6174-A。而國稅局局長查克・瑞庭(Chuck Rettig)表示:
納稅人應該非常認真看待這封教學信件,檢視他們的稅務申報表,適當地修改過去的報稅表,並償還稅款,利息和罰款。
Taxpayers should take these letters very seriously by reviewing their tax filings and when appropriate, amend past returns and pay back taxes, interest and penalties.
事實上,美國國稅局在 2014 年時就已經將密碼貨幣在稅收上列為「資產」。而去年十月,美國國稅局的咨詢委員會IRPAC(Information Reporting Program Advisory Committee)發佈的報告指出,隨著金融領域技術的創新持續發展,國稅局也應該發展適用於在加密資產的稅務相關規定。
當時所發佈的報告指出密碼貨幣應視為無形財產作為稅收目的,而不是貨幣。這意味著密碼貨幣必須實際上被視為如股票、黃金、房地產等資產,以無形財產類型資產來徵稅。
而在今年五月時,美國國稅局也開始制定第一版貨幣的稅務指南。公告中透露,國稅局在不久之後將會頒布密碼貨幣在稅務上的指南。
最後公告則強調,納稅人在收到信件之後,應該據實填寫相關資料,公告中寫道:
若是納稅人沒有正確填寫相關資料,除了應繳納的稅收之外,將會面臨利息、罰款,甚至還有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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