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報稅者都有一個疑問,我幾乎沒什麼收入,還需要申報所得稅嗎?
答:在美國,對許多人來說,報稅理所當然。但假如收入很低、甚至根本沒任何收入,決定是否報稅將更為複雜。
針對需要報稅的最低收入,應稅收入低於標準扣除額通常無需提交聯邦納稅申報表,但如果在納稅年度內有收入、而且從薪資中預扣稅款,最好通過軟體試算,看看是否可退稅。一般來說,除非收入超過標準扣除額,否則通常不須納稅; 但假如已事先從薪水中預扣稅款,希望利用可退還的稅收抵免或者獲得退稅,就值得申報。
首先要了解2019年標準扣除額:單身1萬2200元、已婚夫婦共同申報2萬4400元、已婚夫婦分開申報1萬2200元、合格的寡婦或鰥夫2萬4400元、一家之主1萬8350元。
屆滿65歲或盲人,還有2019年額外加標準扣除額(additional standard deduction),將加在基本的標準扣除額之上;金額是單身1650元、已婚夫婦共同申報1300元、已婚夫婦分開申報1300元、合格寡婦或鰥夫1300元、一家之主1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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