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喜歡投資房地產,許多人成了高收入的屋主,面臨極高的所得稅負。下面是三條免稅和省稅的建議:
一、住在自己的房子裡至少兩年,可享受25至50萬元的自住房資本利得免稅。單身人士免25萬元的利得稅,已婚夫婦免50萬元的利得稅。這樣,可每兩年搬一次家,進行裝修和房屋整修,都可以享受這個這可以免掉50萬元的房產增值稅。
二、進行1031交換。屋主可以利用稅法第1031條「同類交易」通過交換類似的物業來無限期地延遲納稅。例如,你用50萬元購買了房子,又花了10萬元進行改善,然後以80萬元的價格出售,獲得了20萬元利潤。如果放在口袋裡,但要為此支付5萬至10萬元所得稅。如果進行1031交換購買其他新的房產,就可以延稅。房屋等值交換條款就是稅法第1031條交換條款(1031 Exchange)。該交換必須在45天內指定,前一項財產出售後180天內要買下後一項財產。只要願意用1031,可以一直不用繳房產增值稅。
三、保持房產投資者身分。如果國稅局(IRS)將你歸類為職業交易商而不是投資者,就需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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