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嚴冰(浩富財富傳承家族辦公室 中國部 中國會計師)
7月1日起台商過去設立的模里西斯GBL 2公司將失效,可能給台商帶來稅務、銀行帳戶、業務和上市四大風險。
台商過去設立的模里西斯公司,都是所謂的GBL 2公司,用途和BVI、薩摩亞等境外公司相同,都是用在投資大陸或在台灣的銀行開立OBU帳戶,及在香港、新加坡等地開立海外帳戶,這類第三地的免稅天堂公司,是台商過去投資、交易模式、資金調度中很重要的要素,但台商必須小心,依模里西斯政府規定,到了今年7月1日起,這些用來作為紙上公司的模里西斯公司將喪失法律地位,當然,以模里西斯公司開立的銀行帳戶,和所建立起的投資架構也將失效。
模里西斯官方決定放棄GBL 2公司用作於紙上公司(境外公司、離岸公司)的用途,當然不是心甘情願的決定,而是整個國際反洗錢和反避稅壓力下的縮影,對台商來說,7月1日起模里西斯公司不能再被用於Holding(控股用)和Trading(交易用,在銀行開立帳戶),對台商來說將產生以下立即的影響:
1. 稅務風險
如果是以模里西斯公司作為大陸台商的境外母公司,那沒有選擇,台商只能更換境外母公司,但如此一來極可能被視為股權轉讓,被要求繳納企業所得稅,台商就算依模里西斯官方建議,進行所謂的「遷冊」,也就是將模里西斯公司辦理遷址,跨國遷移註冊地到允許模里西斯公司遷入的第三地國家或地區。
但之前專欄已分析過,首先,大陸各地官方對「遷冊」理解不一,稅務機關的看法更是南轅北轍,有的地方政府承認「遷冊」不是股權轉讓,但也有地方稅務機關將遷冊後的新法人主體視為新股東,要求依股權轉讓規定納稅。
2. 銀行帳戶風險
台商萬一有以模里西斯公司名義開立的銀行帳戶,那問題也很麻煩,因為每家銀行面對模里西斯公司7月1日大限的政策不一致,但一致的是在反洗錢KYC(Know Your Customer)國際監管壓力下,每家銀行都會要求台商的模里西斯公司帳戶進行調整,不然,日後銀行面對主管機關的檢查也過不了關,總不能模里西斯公司主體都沒有法律地位了,銀行仍允許資金在模里西斯公司的帳戶中進出,台商應主動和銀行聯絡,瞭解銀行對模里西斯公司開立帳戶的態度及後續調整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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