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已發佈立法範本,以啟動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要求大型跨國企業於各營運的管轄區繳付15%最低營收稅,亦即是被稱為第二支柱系統。同時,歐洲聯盟委員會發佈應用於歐盟準則指令草案以引入全球規則。該制度依賴於國內稅法及國際條約中實施兩項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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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已發佈立法範本,以啟動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要求大型跨國企業於各營運的管轄區繳付15%最低營收稅,亦即是被稱為第二支柱系統。同時,歐洲聯盟委員會發佈應用於歐盟準則指令草案以引入全球規則。該制度依賴於國內稅法及國際條約中實施兩項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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