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春蕾(浩富商務聯盟合作之中國律師)
2020年12月,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的《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遊艇「零關稅」政策的通知》,發佈了包括飛艇、遊艇、帆船等共100項商品的《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交通工具及遊艇清單》。
交通工具及遊艇「零關稅」政策解讀:
享受交通工具及遊艇「零關稅」政策需要哪些條件?
全島封關運作前,對海南自由貿易港註冊登記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交通運輸、旅遊業的企業(航空企業須以海南自由貿易港為主營運基地),進口用於交通運輸、旅遊業的船舶、航空器、車輛等營運用交通工具及遊艇,免徵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如何管理「零關稅」交通工具及遊艇?
「零關稅」交通工具及遊艇實行「一企一賬」管理。符合享受政策條件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在首次申報「零關稅」交通工具及遊艇進口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單位註冊登記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在海關註冊登記,並在國際貿易「單一視窗」中「海南零關稅進口生產設備、交通工具平臺」系統完善企業帳戶資訊。
「零關稅」交通工具及遊艇能否轉讓?
原則上不能轉讓;因企業破產等原因,確需轉讓的,轉讓前應徵得海關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
轉讓時,都要照章徵收國內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轉讓給不符合享受政策條件主體的,還要按規定補繳進口相關稅款。
企業申辦「零關稅」交通工具及遊艇轉讓、申請貸款抵押等手續需要多長時間?
除特殊情形外,企業申請辦理「零關稅」交通工具及遊艇轉讓、申請貸款抵押等手續的,主管海關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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