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綜所稅申報就要開始了,就算申報規定大多有掌握,實務上難免還是會出現認知差異,導致已經算妥妥的報稅規劃,事後被挑出瑕疵補稅。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共有五大類NG行為,在每年申報都會反覆出現,提醒民眾多加留意,也避免日後被補稅,甚至因疏忽而受到加罰。
一、家人間分開申報
國稅局官員指出,雖然成年或婚後可以獨立報稅,不過反過來說,在未成年且未婚階段的年輕人,就算經濟已經獨立,原則上仍應和父母合併申報綜所稅。今年申報的是2021年度綜所稅,目前成年年齡仍訂在20歲,2023年度開始才會下修為18歲,年輕人想要獨立報稅,還要再等等。
另外,稅法也規定配偶應合併報稅,官員指出,這方面常見的錯誤,反而是新婚的夫妻,忘記前一年還沒正式結婚,或是宴客與登記年度不同,而不小心提早合併申報。獨立申報戶後,許多以戶為單位計算的扣除額項目,都能加倍享有,因此應合併申報的案件若獨立申報,可能會導致誤算多筆扣除額,被視為短漏所得。
二、扶養不合規定
依照今年申報適用標準,每人免稅額為8.8萬元,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直系長輩,免稅額還可加碼到13.2萬元。
官員表示,若申報扶養沒在工作的家人,可以將其免稅額合併計算,又不會增加所得,許多家庭會藉此來進行節稅,但仍須留意扶養資格的限制,不是只要給生活費就算扶養,在對方已成年的情形下,應符合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等條件,才能列報。即便扶養對象符合法定要件,國稅局提醒,像是叔叔、伯伯、舅舅等長輩,因為非直系親屬,免稅額仍為8.8萬元,而非13.2萬元。
三、漏報所得
這又是國稅局更重視的項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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