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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稅務】台商如遭列入低效企業 土地將被收割

作者:李嚴冰(浩富財富傳承家族辦公室 中國部 中國會計師)


引文:

會計師提醒,中國大陸各地方政府陸續對當地低效企業管制,被管制的低效企業必須在一定時間內進行改善,對地方稅收做出貢獻,否則政府將以成本價格收回土地或移轉給地方政府指定的優勢企業,而且在問題解決之前,低效企業不能以變更出資比率或股權移轉方式間接變更土地使用權。

引進鼓勵的優勢產業並淘汰高耗能或低效能的企業一直是地方政府績效評估的重點,過往地方政府財源充足時會以租金補貼的方式降低欲扶植產業的用地成本,但現在不少地方政府財源不足,租金補貼無以為繼,就會想方設法讓佔著土地卻沒貢獻的低效企業知難而退,以自身行政手段逼迫低效企業簽下所謂「工業用地提質增效履約監管協議書」,低效企業在一定期限內若無法改善營運狀況,當地政府有權以當初出讓土地價格收回土地或強迫移轉給當地政府指定的優勢企業。

過去二十多年來中國大陸的工業用地價格飆漲,當初以便宜價格取得土地的台商若本業已經不再經營或營收逐漸下降,多會被列為低效企業,一但地方政府出手管制土地移轉,影響土地價格事小,被地方政府強迫以當初土地出讓價格收回,則茲事體大。

地方政府強迫企業簽定類似合約於法無據,台商可以評估自身狀況選擇是否據理力爭、自行引進優勢企業,或是盡早處分土地入袋為安。因中國大陸土地增值稅率最高達60%,另外還有企業所得稅25%,若再考量後續公司完成清算才能匯出資金等問題,台商大多會以出售股權的方式間接移轉土地廠房,不但只要10%的資本利得稅,資金更可直接匯到境外。

台商一定要注意股權交易安全,由於中國大陸是外匯管制國家,股款匯至境外有許多不利賣家的要求,給予惡意買家不少操作空間,若要安全完成交易牽涉中國大陸工商及稅務法規、跨境金融操作實務以及複雜商業談判,建議尋求熟悉此類交易的專家團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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