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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稅務】財政部:樂見台韓租稅協定明年適用 元大、日月光等受惠

【浩富台灣稅務部門】

引文:

台韓租稅協定最快明年生效,根據南韓每日經濟新聞The Puls報導,南韓最快下周公布國內法規。財政部國財司25日回應,與駐南韓代表處持續聯繫,而南韓對於推動租稅協定的態度是相當積極,如果南韓能順利在今年底前通過國內法規,並以書面相互通知後生效,最快明年1月1日起兩國就能適用租稅協定。

我國與南韓在2021年11月17日簽署台韓所得稅協定,因為租稅協定需要各自完成國內法定程序,並以書面相互通知後生效,並自生效日次年1月1日起適用。財政部國財司表示,台灣在去年簽署完協定後,立即推動國內立法,也以書面通知南韓,就等南韓完成國內法規。

對於外媒報導南韓最快下周公布「避免企業收入遭雙重課稅」的國內法規,國財司司長丁碧蓮表示,財政部一直與駐南韓代表處持續聯繫,而南韓對於推動租稅協定的態度也相當積極,也樂見南韓在今年底前通過國內法規。

丁碧蓮解釋,因為租稅協定,需要雙方各自完成國內法定程序,並以書面相互通知後,才會正式生效,而適用必須在生效的次年1月1日,所以如果南韓能在年底前完成國內法規,並通知我國,那麼明年起就能啟用台韓所得稅協定。

目前,在南韓投資的台灣企業,會面臨雙重課稅的風險,而在台投資的南韓公司,也會面臨個人所得稅、公司稅,以及特殊和地方稅被雙重課稅的困境。不過,租稅協定生效後,適用對象為雙方稅務居住者。

因此,包含兩國的個人以及企業取得的各類所得,例如:營業利潤、股利、利息、權利金、財產交易所得等,將得到合宜減免稅措施,以消除重複課稅,甚至減輕稅負,並提供爭議解決機制及其他稅務合作,有助雙方產業合作與技術交流,增加企業競爭力。

財政部長蘇建榮先前表示,台韓所得稅協定是繼日本之後,我國與東北亞國家簽署的第二個所得稅協定,該協定簽署生效,可強化我國在東北亞所得稅協定網絡。而受惠台韓租稅協定的台灣企業,包含元大、日月光、富邦、友嘉、華碩、捷安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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