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個司法管轄區簽署了一項多邊協議,目的是交換有關數位平台收入的資訊,而16個司法管轄區簽署了一項協議,支持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以下簡稱「經合組織」)關於共同申報準則(CRS)規避之安排和不透明離岸結構的示範強制揭露規定。
CRS是一項國際標準,於經合組織下的國家依據該標準,收集其國內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帳戶持有人的資訊,將其傳遞給其他國家機構作稅收執法用途。於在2016年推出後不久,明顯發現有心人士開始設計如何規避CRS的計劃,因此經合組織制定了一種揭露方法,要求納稅人和中介機構報告此計劃中的相關內容,以便對其進行分析並開發適當的計算器。強制揭露規定隨後擴展至涵蓋新的金融產品,例如加密資產,但尚未被CRS系統的參與者廣泛實施。
新的多邊主管機構協議的16個簽署方,現已同意在相互往來中採用經合組織的強制性報告機制。每個司法管轄區將從中介機構收集訊息,這些中介機構已經確定了那些規避CRS計畫,以及偽裝離岸資產受益所有人的架構。每年司法管轄區都會將該訊息自動傳遞給納稅人的稅務居住地司法管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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