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嚴冰(浩富財富傳承家族辦公室 中國部 中國會計師)
家族憲法要制定一些重要規則:要定義誰是家族成員。很多家族的結構非常複雜,包括直系血親、姻親、收養的孩子,繼子女、由於婚姻變動,可能還存在二婚、三婚甚至非婚生子女,到底哪些被定義為家族成員,這是首先應該解決的問題。
每一個家族成員因為所在的位置不一樣,所以視角、利益、對企業未來發展戰略的看法、立場等都不一樣。有些家族成員同時也是企業股東,關係到分紅、出售股權、併購、購買新的企業、企業上市、接受外部投資者、企業分紅多少去投資、第三代的教育等問題。這些都應該在家族憲法中作出規定,以期尋求達成共識。這是從家族整體利益的角度進行的考慮。
家族憲法應該設立治理機構,包括家族理事會、家族委員會和傳承委員會等,比如建立家族成員嚴謹的投票機制、晉升機制,隔一段時間進行一次選舉。家族成員們不僅要對公司述職、講工作得失,還要對家族述職。設置「家庭貢獻獎」、「自我犧牲獎」等獎勵,鼓勵包括家族傳承、照顧家人在內的行為。
而對於有些不願意接班或者興趣點不在公司現行業務的被傳承者,家族憲法也應該做一個長遠規劃,做到未雨綢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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