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出現一起因為「鵝」惹出的官司,有一名女子在返家途中,被路上放養的鵝咬傷,警方依社維法將鵝主人法辦,法官認定鵝屬呆萌討喜動物,無法證明主人有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的要件,最後裁定不罰。
養鵝場老闆娘陳太太:「你看牠我們的鵝,牠哪裡會追人呢?」
養鵝場主人替他們抱不平,是因為有其他鵝主人被法辦。
一名女騎士不滿在回家途中,遭到在路上放養的鵝咬傷,警方依「社維法-縱容動物嚇人者」法辦。不過最後法官裁定不罰,判決書上說明,鵝的形象呆萌,不至於讓人感到驚嚇。
台東地院刑庭庭長蔡立群:「卷內的證據並不足以支持本案的行為人有驅使或縱容動物嚇人,那認為他這個放鵝在路邊,只是容讓動物在外遊蕩的情形,頂多就是一個類似於過失的行為」。
法官裁定不罰,不過鵝咬傷人還是可以尋求民事賠償,但鵝真如法官認定的呆萌嗎?民眾意見不一。
記者:「印象中鵝就是會攻擊人?」
民眾:「對。」
養鵝場老闆娘陳太太:「除非你說野生,我就不敢說,如果是有人飼養的話,我是覺得應該是不會。」
鵝場主人說,飼養鵝通常都很溫馴而且還很膽小,一點小騷動都會受驚嚇,畢竟是動物,無法預測突發情況。台東罕見出現「鵝」惹出的官司,儘管最後以不符合「嚇人」要件裁定不罰,但還是引起一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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