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於今年4、5月間,台中市某國小有4名女學生傳因相處摩擦,在男同學水壺掺入「黃金葛汁」下毒,造成對方噁心、頭暈及腹痛等症狀。事後男童母親決定向其中3名女學生及其家長提出民事告訴,共求償102萬元。至於另一名女同學因與家長有坦承涉案並認錯、道歉,因此被害家屬不提告。
台中市某國小4名高年級女學生,因和同班同學有摩擦,於今年4月底夥同3名同學報復,先是在網路上搜尋「有毒植物」,選定3種含有毒性的姑婆芋、黃金葛、夾竹桃,再抽籤決定要加什麼料,最後選定了「黃金葛汁」,掺入男學生水壺裡。
據悉,下毒事件發生2次,第一次成功將黃金葛汁液加水,掺入男同學水壺,但見效果不佳,第2次又要再下毒時,被同學發現舉發。事後雙方家長鬧上警局,教育局也介入調查,男童母親向其中3名女同學及家長求償2萬多元的醫藥費和100萬元精神撫慰金,而另一名女同學及家長因坦承涉案也願道歉認錯,因此沒向她們提告。
男童母親表示,目前事件調查報告已出爐,確認女同學確實有將黃金葛汁掺入兒子水壺,她希望另外3名女同學及家長能出面正式並誠懇地道歉認錯,讓風波儘快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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