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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律】外國投資者無需再辦理領事認證,提供附加證明書即可!

作者:李春蕾(浩富商務聯盟合作之中國律師)


引文:

2023年3月8日,中國加入《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公約》將於2023年11月7日在中國生效實施。

11月7日起,中國送往其他締約國使用的公文書,僅需辦理《公約》規定的附加證明書(Apostille),即可送其他締約國使用,無需辦理中國和締約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其他締約國公文書送中國內地使用,只需辦理該國附加證明書,無需辦理該國和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的領事認證。

根據《公約》及外交部公告,交互使用的公文書,應提供如下兩項檔:

1、所在國/地區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證明;

2、附加證明書(APOSTILLE),即由境外投資者所在國政府指定的主管機關為上述公證證明簽發的驗證證書。

根據《公約》規定的固定內容及中國領事服務網公佈的樣本(見下),附加證明書通常包括(1)文書出具國名稱;(2)簽署人;(3)簽署人身份;(4)印鑒名稱;(5)簽發地;(6)簽發日期;(7)簽發人;(8)附加證明書編號;(9)簽發機關印鑒;(10)簽名這10個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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