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春蕾(浩富商務聯盟合作之中國律師)
中國大陸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12月29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公司法,於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關於注冊資金5年內需繳齊,相關問題解答如下:
新註冊的公司要5年內實繳嗎?還是所有公司都要實繳?
所有的公司都要在5年內實繳,不僅僅是新註冊的公司,包括已經註冊過的公司,都要求實激。(新公司法最後一條:本法施行前已登記的公司,出資期限超過本法規定的期限,除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外,應當逐步調整至本法規定的期限以內)
5年是從什麼時候起算?
從公司成立之日開始算(營業執照上所寫日期),對於已滿5年的公司,還有一個過渡期,即新公司法從2024年7月1號起實施,預留有半年左右的過渡期。在過渡期期間可以調整自己公司的註冊資金。
5年內如果沒有完成實繳,會有什麼後果?
新公司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如果註冊資金繳納不上,會對股東有相應的處罰。
第二百五十二條 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虛假出資或者未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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