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財政部和會計及企業管理局(ACRA)聯合進行了關於兩項旨在監管新加坡公司的法案的全面諮詢。
ACRA在2021年和2022年提出了相關的草案,並於2023年11月發佈了初稿。主要措施包括強制申報公司所有權、全面披露受益人和股東,以及對企業服務提供者(CSP)進行更嚴格的監管。
《公司和有限責任合夥企業(雜項修正案)法案》引入了關於公司和有限責任合夥企業(LLP)實益所有權(即「控制人」)透明度的新義務規定。公司和LLP必須自成立或註冊之日起保存可註冊控制人的名冊。目前此規定要求公司在成立或註冊後的30天內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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