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報到前的稅務規劃
明確知悉取得綠卡第一年度之報稅模式,即可於美國移民報到前就名下之財產進行必要之轉移與籌劃,主要有下列方向:
釐清全球各地財產項目、種類、性質及登記名義。
確定財產之市場價值(最好由美國 IRS 認可之評估機構出具鑑價報告)。
若進行財產轉移可能衍生所在地之稅額及轉移成本。
確定擬轉移財產之項目。
成立各種可能節稅之法人主體,或決定信託受託人。
進行境內外個人或法人銀行帳戶開立。
進行財產之轉移或所得之實現。
收集及整理各項轉移之憑證以供事後備查。
評估綠卡報到後報稅項目及稅額預估
1.報稅時間如何計算?
假如你是今年8月1號那天開始成為綠卡的持有人,那你的報稅時間,是從8月1號到12月31號;那如果你在去年已經是美國的稅務居民,也就是說你來美國旅遊或者來美國辦事,已經住了超過183天,屬於是稅務居民的話,今年才拿卡,那你今年的報稅日,是從1月1號-12月31號。這兩種情況要做好區分,請大家注意。
2.全球所得申報
當您拿到了美國綠卡以後,實際上就是美國人了,所以在繳稅的方面,就要跟美國人一樣。首先我們知道,全球的所得都要在美國申報了,但不是說全球的資產,這倆是有分別的。資產跟所得的關係可以用母雞和雞蛋的關係來形容,如果說所得是雞蛋,那麼資產就是母雞,所以母雞下的蛋也就是所產生的收入。
3.以雙重身分(Dual-Status)來申報兩份報表
所謂「雙重身分外國人」,就是當事人在某個稅務年度,同時具有居民外國人(Resident Alien)和非居民外國人(Non-Resident Alien)的身分,而這樣的情況通常發生在當事人抵達或離開美國那一年。針對當事人身為雙重身分的年度,他的美國所得稅可以有兩種方式:
選擇全年度都是「美國稅務居民」: 若是單身者,不能選擇全年度皆被視為美國稅務居民,必須是夫婦才能選擇全年度皆被視為美國稅務居民,但是如果夫妻選擇分開申報,就跟單身一樣不能選擇全年度皆被視為美國稅務居民。
選擇登錄美國當天開始算為部份的「美國稅務居民 (Part-year resident): 若不是夫妻合併申報就只能選擇這種方式。當年度會需要申報兩種稅表(Form 1040NR/1040)來分別表示有美國身份前/後的稅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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