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移民美國時,大多在海外如台灣、香港或中國已有壽險、然而卻不知道,海外保單現金價值淨值如果超過1萬美元,視同海外現金帳戶,每年均要申報肥爸及肥咖(FBAR and FATCA)。會計師建議在移民美國前後,可以找稅務人士及保險專業人士一起討論,哪些資產、投資或保單需要進行調整。
以保險而言,會計師建議保留醫療險,但壽險可以取消,將取消的壽險現金轉到美國購買增長型的壽險或退休年金。如果海外的醫療險是繳20年期滿不用繳,20年下來總保費在2萬美元以下,那可以考慮保留;因為美國這種給予現金定額給付的險種極少,且均不是終身型的,目前只有給付癌症及特定重大疾病,兩個險種是分開計費。
為什麼壽險反而要在美國買,因為美國壽險選擇性多,同時具高槓桿,以一般最常聽到終身壽險、定期壽險及指數型壽險來分析: 以下用40歲的男性、付款20年、保障100萬美元為例。以定期壽險最便宜,會計師建議在購屋後,可以搭配貸款年限選擇一個定期壽險,如20年。
定期壽險:有些可以一直投保至80歲,但缺點是,這種保單並沒有累積現金價值的作用,不繳就沒有任何保障,有些保險公司批註條款同意客戶可以在年輕時,經過體檢轉入指數型壽險,年齡以轉入時而計。
終身型壽險:70年代流行的保險,這是保費較高的保險,可以累積現金價值,但是缺點是繳款年限是固定,有錢時也不能提前繳完,如果失業時或手頭緊,也不能暫時停一年不交保費,好處是保險公司若有獲利會有分紅至現金價值中,分紅約在3-5%不定,分紅並非保證,分紅不用繳稅。
保證型壽險:保證不會斷保,每年大概有2-3%的投報率,同樣有現金價值,也不太能中斷保費,如果遲交或延交保費,保險公司可把保障條件從原先的120歲降至99歲,這種保單適合年紀大或對風險承受度低的人。
指數型壽險:具有五大功能:1. 壽險保障、2. 現金價值累積較多、3. 彈性付保費、4. 重大疾病生前給付、5. 免稅的高額現金價值。
例如: 分別再婚的客戶,為二婚24歲的女兒每年付6000美元,為她存一輩子的私房錢,付20年,未來獨生女兒將來60歲時每年有4萬元的免稅收入,同時還有40多萬美元的保障。
在女兒退休以前,其實帳戶裡已有數十萬美金的現金價值,如果女兒未來想買車及購屋也可以提前拿出部分做為購房及購車,這些增長的現金都是免稅,因為保險公司的設定,是自己跟自己的保單借款,因為保單可投入定存、債券及SP 500相關的指數ETF,所以保單現金仍然會增長,所以不需要還借出來的錢。同時這類的保單設計並不是直接連結股票,設計保底鎖利的功能,即使客戶選擇定存,每年增長率約7-10%,如果股市跌,ETF跌,則現金價值維持不變,不會狂跌,適合不擅於操作股市,但又想壽險現金價值可以增長的人,同樣的錢放在銀行中,增長的利息是要交稅的,倘若發生重大末期疾病,也可以拿出四分之一至一半的現金價值提前支付醫療照護費用。有些公司甚至提供客戶自行操作鎖定投報率,所以增長型指數壽險是近年很受歡迎。同時指數型壽險,只要客戶的現金價值足夠支付保單的成本cost of insurance,略過幾次保費沒有繳是沒有關係,但要注意如果當時設定的保單是為了退休能夠領錢使用,則建議不要有延交保費,因為會影響未來的保單現金價值的增長情況。
最後要提醒大家,每隔兩年要檢視自己的保單,了解是否符合目前家庭的人口及經濟狀況,同時要看一下現金價值增長情況,尤其是指數型壽險,如果遇到股市空頭多年時,要調整分配選擇保守的分配allocation,另外美國保險還有一項特別的功能1035 exchange,如果原有保單不合適想換新的保單,可用這個稅則,這樣提前解約舊保單產生的現金價值,投入新保單也不會產生要交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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