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報導:
《跨境商標提告難 馬偕「馳名」與否是關鍵》
一年多前,科技大老宣明智之子、宣捷生技總經理宣昶有,派持有「馬偕國際醫療副院長」名片的員工林璨,至上海與當地政商洽談合作籌建醫院事宜,雖最後鎩羽而歸,但馬偕醫院高層相當不滿,認為林璨以「山寨版假名片」,冒用馬偕之名,擬在近期提告。
「若有傷害到馬偕,一定提告,現還在蒐證中,」馬偕紀念醫院董事長劉伯恩坦言,本來最近已欲提告,但也怕這境外的案例告不成,不僅會被人笑,還會被反告誣告,也很頭痛,「馬偕是否為國際知名商標,還要認定,例如中國有成立一家『馬偕婦幼醫院』,我們就拿它沒辦法。」現已委請律師以「馬偕」之名向中國申請商標權,以防再出現山寨版,「我還看過馬偕火鍋店咧!」
馬偕醫院將在中國申請商標專利,以防出現「山寨版」;但實際上,台灣醫院在中國出現山寨版也屢見不鮮,例如中國的莆田醫療集團直接用「長庚醫院」名稱在溫州、天津、山西等地設院,還有其他中國醫院開出「長庚耳鼻喉醫院」,其實都與台灣正版的長庚醫院完全無關。目前直屬台灣長庚醫院的僅有廈門長庚醫院,北京清華長庚醫院則已捐給北京清大經營。
有台灣與中國律師執照的浩信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陳祖祥認為,因馬偕醫院尚未在中國完成商標登記,就商標權而言,馬偕的範圍只限於台灣;但他認為,《中國商標法》針對未註冊的「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使用,若意圖誤導混淆公眾,即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意即,只要馬偕能證明在台灣是馳名商標,就有機會在中國主張權利;另如果「上海馬偕」當時有意圖集資的行為,也有可能構成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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