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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刊登浩富中國法律事務首席顧問 張耿銘博士的文章,探討大陸招攬台灣青農新政策

浩富中國法律事務首席顧問 張耿銘博士,為北京仲裁委員會第一位台籍仲裁員,且連任20年,並同時為蘇州、廣州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員。

聯合報《陸招攬青農 台如何接招》:

大陸近日公布「農林廿二條措施」,針對台灣農民或台商參與大陸農業活動予以特殊優惠待遇。這項新的台胞參與農林優惠政策,是大陸投資法的一環,大陸政府必將對人才招募、輔導創業、融資等,再以各種配合行政法令,無疑會使台灣農業主管部門面臨極大壓力!

建議有意到大陸投資最好組成公司企業的型態較好運作,而且進行農業投資之前,務必與當地村委會密切溝通,如果涉及到「農村土地的流轉」,一定要經當地村委會代表的會議同意,並到當地土地管理所及農業局進行土地流轉登記,才能正式取得土地耕作運用的權利。

這項法令應屬於大陸台外商投資法律的特別法。它規定個人或企業都適用,但基於運作及融資、運送、行銷便利,建議台商最好以企業型式參與大陸農業。這項新法面面俱到,從取得農地使用、融資到創新研發、開拓市場等,未來都可望再制定施行細則。

過去台胞到大陸參與農業投資,幾乎都沒有辦理「土地流轉」手續,甚至有不少就以個人身分在海邊建造養殖池,進行不法養殖,違反當地的生態保護法,導致台商參與大陸農業活動紛爭四起。「農林廿二條措施」的發布,將使台灣農民在大陸正式取得參與「農地流轉」的身分,而且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管理辦法」,而取得農村土地經營權證,未來耕作合同到期後,農地仍可經由村委會同意再次「流轉」,優先繼續租賃。也就是台胞參與大陸的農業投資及相關活動,自此取得正式的法律地位!

大陸農村土地貸款一般都在農村合作社,過去台胞或台商大都無法借貸,但「廿二條措施」特別指定台灣農民、台資農業企業農業投資可辦理融資需求「特點設計個性化融資產品」,而且指定商業銀行以創新信用模式,提高貸款比重等。農業機械業、水利設備業、農村景觀業等,都可能是受惠者。

最值得注意的是,「廿二條措施」大力向台灣農業年輕人士招手,尤其「台灣鄉村建設規畫設計師」是特別獨條標明的工作者,將可能受到特別禮遇有較高待遇與機會。而森林系與園藝系、景觀設計系出身者,過去受制於台灣工作範圍較小,而苦無大展身手機會,這次是大力向台提出人才需求了!

從「農林廿二措施」可以發現,大陸充分認識本身的需求,例如為了灌溉、水患問題,特別需要水利工程、設備人才,鄉村景觀設計人才則是二○一三年以來「美好鄉村計畫」的擴大延續。當給予台灣農民及農業企業,從創業培訓到個性化融資,乃至於兩岸海岸漁村合作等,都已規畫好時,台灣有關單位如何接招,大家且拭目以待!

疫情發生前,有位專攻管理、到英國留學過的台商,經過長期的品質實驗,認為台中地區的香菇,如能在大陸西南省分種植,再運回台銷售,一定受歡迎。由於他具會計、管理專長,出發前把法律合同完美擬定,且精算再三,還親把台灣香菇的太空包送往大陸西南山區,兩岸律師、會計師、農業經營人士都一致看好,想不到培育出來的香菇雖長得碩大甜美,卻因「香度」不符台灣地區胃口,而經由仲裁撤回大部分資金。這説明大陸農業投資應慎步小心,且實戰經驗應列為優先考慮。


原新聞連結:【聯合報 20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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