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按財政部發布的「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的營業人,除符合同法第29條得免辦營業登記者,以及網路交易銷售貨物或勞務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貨物8萬元、勞務4萬元)暫免辦理者外,均應於開始營業前向戶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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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按財政部發布的「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的營業人,除符合同法第29條得免辦營業登記者,以及網路交易銷售貨物或勞務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貨物8萬元、勞務4萬元)暫免辦理者外,均應於開始營業前向戶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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