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d3ad413458e6a92eabd88a8bd54063

【台灣稅務】「B 2 C宅經濟」之網路交易,「B」要辦理營業登記、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按財政部發布的「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的營業人,除符合同法第29條得免辦營業登記者,以及網路交易銷售貨物或勞務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貨物8萬元、勞務4萬元)暫免辦理者外,均應於開始營業前向戶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

看更多 請先登入(內含精闢浩富解讀)

如需業務諮詢,歡迎聯繫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