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已經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給予三大租稅優惠,包括個人天使投資人半數投資額可抵稅;有限合夥創投不必繳營所稅;員工薪酬股票、技術入股等不限期緩課,至移轉時才課稅。另外,明定閒置工業區土地「先罰後賣」。
為解決五缺中的缺地問題,特地於產創條例中訂定解決辦法,根據三讀條文,未來經主管機關盤點後認定為閒置工業區土地者,經公告期兩年後仍未改善,先依土地公告現值10%以下之金額開罰。若所有人未依照期限提出改善計畫或與主管機關完成協商者,政府可在查估該土地市價後強制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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