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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稅務】150家上市櫃 須提國別報告

會計師估計,有150家跨國企業集團符合門檻,必須提報資訊全都露的國別報告。另外,新加坡、印尼、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願意與我進行含金融帳戶在內稅務資訊交換,可望成為第一波資訊交換國家;歐洲方面,科技業布局重鎮荷蘭、盧森堡等也有意願。

移轉訂價三層報告新制變動規模之大,絕非以往所能望其項背,前所未有的透明度對台灣企業絕對是一大挑戰。按規定跨國企業集團前一年度合併收入總額達7.5億歐元(約新台幣270億元)就要送交國別報告,上市櫃公司約有150家左右必須送交國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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