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方法院張姓法官開車被無照騎機車少年闖紅燈撞及,少年與機車後座友人受傷,法官未下車處理,開車駛離後不久再回現場,向員警自首,行車鑑定他沒有肇事責任,但被認定肇事逃逸,被判刑八個月、緩刑兩年,並捐公益金五萬給國庫。宜蘭地院表示,已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討論,因全案尚未確定,待案件確定後再審議處理。
張姓法官2017年1月9日下午6時40分許,駕車路過宜蘭市區一處路口,見路口號誌為綠燈開車通過,遭一輛闖紅燈的機車撞到,騎車少年與搭載乘客都受傷。車禍後,張姓法官未下車處理而是駛離現場,約十分鐘才再繞回現場,向員警自首。他供稱車禍時一時慌張未立即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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