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度的報稅季還剩1 個多月。對於在海外擁有金融資產的美國納稅人來說,在報稅截止日之前,他們需要把自己在外國開設的金融賬戶報告給國稅局和聯邦財政部,否則有可能受到懲罰。
據媒體報導, 除了其它必須面對的正常報稅要求之外,在外國擁有金融賬戶的個人必須向聯邦稅務部門提交額外報告。
今年,擁有國外金融賬戶的美國納稅人需在4 月17 日之前向財政部的金融犯罪執法網絡提交其外國銀行和財務賬戶(FBAR)報告。那些未能按時提交報告的人可以申請延後至10 月15 日之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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