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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農業用地設置綠能設施 財政部:准適用田賦課徵規定

【浩富台灣法務部門】

引文:

財政部日前表示,農業用地依規定設置的綠能設施,經取得主管機關同意,並符合農地農用者,仍准適用課徵田賦。

依據財政部108年12月16日台財稅字第10804654480號令的內容,農業用地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規定設置的綠能設施,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同意容許使用的證明文件,並經能源主管機關依能源相關法令同意備案,且該用地符合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相關規定,仍准適用土地稅法第22條規定課徵田賦(目前停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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