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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傳承】成立公司投資股票,真能少繳股利所得稅?實例算給你看:現省350萬元…

【浩富台灣稅務部門】

引文:

1. 前言

結束了5月的報稅忙季後,好友捎來一則訊息,問道:「請教一下,我有一個客戶A先生,1年領了近2,000萬元的股利收入,上個月繳了幾百萬的稅,A先生痛的要死,請問成立投資公司會比較好嗎?」

原來A先生是一位剛退休的專業經理人,從年輕開始就有存股(台灣上市櫃股票)的習慣,存到退休已累積上億股票,每年配息多達1,000萬元~2,000萬元,之前詢問過當地的專業會計師,會計師跟他說,成立投資公司省不了幾毛稅,A先生也就因而作罷。究竟投資公司對存股族來說,有沒有省稅的空間,以下我們一一來跟大家探討。

2. 個人收到股利之課稅規定-股利課稅新制(2擇1)

首先我們先複習一下,自民國107年1月1日開始,境內個人所收到之台灣上市櫃公司發放之股利,於報稅時可選擇「合併計稅」或「分開計稅」(如圖1)。

-若選擇「合併計稅」,則將全戶股利金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股利金額的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惟每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上限。

-若採「分開計稅」,則全戶股利金額不列入綜合所得總額,而以28%單一稅率分開計稅。

圖1:稅改前後股利課稅制度


那如果今天A先生是以一家投資公司來持有這些上市櫃公司股票的話,台灣的稅法又是怎麼規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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