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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務】美加稅法案 波及台灣三類對象

【浩富翻譯】

引文:

美國眾議院民主黨委員會在15日通過加稅議案,若審查順利,未來有望實施。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指出,包括年收入超過500萬美元的台商企業、在美工作的高所得台籍人員、持有綠卡或雙重國籍且在美落地生根的台灣人等三種情況首當其衝。

為籌措美國總統拜登的社會支出方案3.5兆美元財源,民主黨擬將最高個人所得稅率從37%提高到39.6%,公司所得稅最高稅率則從21%提高到26.5%。

針對個人稅方面,初步方案是將個人邊際稅率將從現行的37%提高至39.6%。而應稅收入超過40萬美元的美國人,其資本利得稅率將從20%提高到25%。另對於高收入者(所得超過500萬美元)個人、信託及遺產的非被動所得將課徵淨投資收益稅、高收入附加費3%。同時,美國也將現行1,170萬美元的遺贈終生免稅額度調降至500萬美元。

在公司稅部分,初步方案為企業所得稅率從原本單一稅率制(21%)更改為三級累進稅率制,年收入低於40萬美元者適用18%稅率、年收入在40萬美元~500萬美元者為21%、年收入超過500萬美元者為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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