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生育率,政府祭高額育嬰留停津貼。勞動部表示,《就業保險法》已修正,刪除父母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規定。簡言之,現在父母同為就業保險被保險人,有三歲以下小孩,即可同時領六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若雙親請好請滿,總計可領逾43.9萬津貼。
勞動部表示,依就保法規定,被保險人只要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於子女滿三歲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向公司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即可向勞保局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給付標準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六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六個月。
此外,因2021年7月1日起「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已施行,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被保險人可再加發平均月投保薪資20%之薪資補助,合計被保險人共可獲得平均月投保薪資80%之津貼及補助,讓父母照顧子女,更無後顧之憂。
勞保局表示,加發二成之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將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發給,被保險人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勞保局以剛喜獲千金的小花和大明為例,父母均符合就保法請領規定,如同時留職停薪照顧小孩,則二人共可申請最長12個月津貼及薪資補助,假設小花和大明之平均月投保薪資均為勞保最高投保薪資NT$45,800元,每月兩人各可領到NT$36,640元,每人領半年,兩人共可領到逾NT$43.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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