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資產財管客戶為確認在台管理海外資產的便利,紛紛設立家族辦公室(Family Office),實際需求和行動力超過三年前。
台灣金融研訓院與國際金融專家最新研究發現,家族辦公室才是台灣人偏愛的家族企業經營,能作為金融機構私銀業務的橋梁,效率勝過昔日的法人投資公司。
智庫專家Liam Gibson與金研院合作研究「台灣能否成為家族辦公室新重鎮」議題,發現中美貿易戰以來大陸台商撤回資金,海外資金停泊香港的傳統也轉往新加坡,台灣對家族辦公室的需求已超乎以往,「台灣正在經歷一場巨大的代際財富轉移」。
同時發現,在台家族辦公室大多處於新生階段,且監理也不夠,國際顧問陳歷世(Chris Cottorone)建議,可以新增法規,把家族辦公室列為一種獨立的投資機構,仍要維持其投資私募基金、境外金融商品的彈性,否則很快就又沉入檯面下。
陳歷世表示,許多成功的台灣企業都是從家族企業開始的,而家族企業的治理模式通常比較傳統,家族辦公室可以讓企業主將財富以家族名義留到下一代,繼續投資台灣經濟。
陳歷世表示,問題在於,很少資訊可以顯示全國有多少家族辦公室,很難了解該產業目前的規模。
從上市櫃公司董事會成員觀察,許多法人董事代表不同身分的投資公司,這些傳統作法使得家族辦公室藏身在後,金管會「財管2.0」措施下,即要讓這群客戶能浮出,成為私人銀行業務的服務對象。
金管會統計,目前七家銀行開辦已獲得核准的高資產客戶共1,941人、資產管理規模(AUM)2,433億元。實際上,在台外銀的UBS瑞銀、法巴銀、匯豐實際上都有私人銀行財富管理服務,但只有瑞銀申請財管2.0,據悉是為了給國銀提供商品範例,申請前後的業務內容與AUM並沒有差異。
Liam Gibson指出,家族辦公室是台灣私人財富管理領域尚待開拓的缺口,「台灣人明明比較喜歡經營家族企業,理財機構卻還沒有演化出家族辦公室」,台灣官方有在思考如何發展及監理家族辦公室,但單要整理出該產業的全國基本概況就很困難,因此法律上無法像新加坡為家族辦公室列出獨立的投資機構。
新加坡家族辦公室顧問Martin Roll指出,為家族辦公室制定專用的法律框架非常重要,這能使其專業化和透明化,家族辦公室的老闆和經理人也都希望有清楚的法規可以依循,家族辦公室也能因此走上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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