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嚴冰(浩富財富傳承家族辦公室 中國部 中國會計師)
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發以來,不管是生命,還是生意都變得脆弱無常,不免發生了很多關於跨境繼承的真實案例。
在跨境繼承的案例中往往都涉及到家庭關係、家庭成員的稅務身份、資產所在地、資產類型以及適用的繼承法等等問題,還摻雜了很多情感因素和執行過程中的困難挑戰。
案例一、沒有遺囑的跨境繼承案例:
王小姐的先生剛離世,但他們全家都是香港身份,資產在境外和大陸境內也都有佈局,家庭結構比較簡單,都是原配家庭;王小姐的公公在世,已經80多歲,先生的突然離世,不想告訴公公怕受打擊,另外先生還有弟弟和妹妹。
王小姐的困惑:
因為一家人都是HK身份,應該遵照哪裡的繼承法?針對不同法律地的資產,誰有繼承權?哪些資產屬於被繼承資產?如何判定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資產?境外和大陸境內的資產分別應該怎麼繼承?
重點二:被繼承的資產都是什麼樣的資產?最重要的有哪些地方的不動產。大多數國家,包括中國大陸,都規定如果一個人去世並且在這個國家有不動產,如果有遺囑必須符合這個國家的法律;如果沒有立遺囑的話,就要根據這個國家所規定的繼承法來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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