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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稅務】參院提案 美可與台洽簽租稅協定

【浩富美國稅務部門】

引文:

為解決美台雙重課稅問題,美國聯邦參議院兩黨外交領袖4日提出「台灣租稅協定法案」(Taiwan Tax Agreement Act),授權拜登政府與台灣洽簽租稅協定,以處理美台雙重課稅問題,促進雙邊貿易投資。

法案指出,美國與全球65個「司法管轄區」簽有租稅協定,台灣作為美國前幾大貿易夥伴及全球重要經濟體,加上其戰略重要性及面臨日益嚴重中國威脅,美國應進一步強化與台灣的經濟關係。

法案表示,美台若簽署租稅協定,將在促進雙邊投資貿易、強化雙邊關係上扮演關鍵角色,且能鼓勵其他國家增進與台灣的經濟連結。

法案授權美國總統,透過美國在台協會(AIT)與台灣洽簽租稅協定。協商啟動至少15天前須通知國會,協商完成後30天內須將協定送交國會,待參、眾兩院通過共同決議予以核准即算生效。

根據法案規定,協定適用對象包括美台稅務居民,但排除於中國或與美國未簽署租稅協定之第三國永久設立營業據點的企業。

華爾街日報4月報導指出,台灣多年來渴望與美國簽署租稅協定,但直到美國去年8月實施「晶片法」,預期來自台灣的投資將大幅增加,才凸顯此議題的急迫性。

法案提出人之一、民主黨籍參議院外委會主席梅南德茲表示,台灣是美國在印太地區的重要經濟夥伴,雙方共享許多基本價值以及利益,台灣強健參與全球及美國市場,對確保供應鏈韌性及美國未來的經濟安全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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