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即將在5月首度開徵!新制規定自住房屋可享輕稅,但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符合資格的納稅義務人得在今(24)日前辦妥戶籍登記,否則將被依非自住住宅家用稅率課徵,最高為4.8%,因此,今若壓線完成遷戶籍等必要手續,可省最高4倍稅金。
財政部日前表示,針對113年6月30日以前已持有房屋,且房屋稅稅籍資料記載為自住房屋,惟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尚未辦竣戶籍登記者,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已寄發輔導通知書,輔導於今年3月24日以前辦竣戶籍登記。
因此,若在今日壓線完成遷戶籍等必要手續,稽徵機關將依戶政資料逕行核定續按自住房屋稅率1.2%課徵房屋稅,納稅義務人毋須申報;反之,若未在今日辦竣戶籍登記者,今年5月收到之114年期起房屋稅將改按非自住房屋稅率(法定稅率1.5%至4.8%)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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