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父母為了讓子女能夠進入明星學校就讀,費盡心思將原戶籍遷移到該學區內,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示警,此舉恐使地價稅恐增4倍,需特別留意。該局提醒民眾,遷出戶籍時,至少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任何一人在原戶籍內。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搶入明星學區遷出戶籍,可能導致原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之土地,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稅額至少差4倍。
該局表示,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且採累進稅率,最高稅率為千分之五十五,而自用住宅用地的稅率只有千分之二,相差很多。
須留意的是,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土地,除不能營業或出租使用,也須由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持續於該地設立戶籍登記,一旦將戶籍全部遷出,即不再適用優惠稅率。
該局提醒民眾,遷出戶籍時,至少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任何一人在原戶籍內,該處地價稅才能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若民眾因戶籍遷出改按一般用地稅率,之後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時,應在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則次年度才可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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